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男性累计缴费满30年、女性满25年,且本人实际缴费年限达到规定要求,退休后可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一、缴费年限的构成
医保缴费年限由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两部分组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按规定缴纳医保费用的年限,而视同缴费年限则包括参保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等年限。这些年限需累计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二、特殊情况的说明
- 未达到缴费年限的处理: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标准,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直至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 未办理退休医保的选择:对于未达到退休医保条件的职工,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三、城乡居民医保的衔接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或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居民,若选择城乡居民医保,需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缴费,以确保次年的医保待遇。
四、总结与提示
医保缴满30年(男性)或25年(女性)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缴费年限要求,即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医保待遇。未达到缴费年限的,需按规定补缴或继续缴费。城乡居民医保可作为职工医保的补充,确保医保待遇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