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报销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购药时,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分担合规医疗费用的制度,涵盖门诊、住院、特殊病种等场景。
报销范围与标准
门诊报销:普通门诊年度起付线为500元,社区医院报销60%,三级医院报销50%;
住院报销:起付线按医院等级划分(三级1200元,二级800元),报销比例达75%-90%;
特殊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年度限额内报销70%。
项目起付线(元)报销比例年度限额(元)普通门诊50050%-60%5000住院(三级医院)120075%-85%25万
注意事项
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否则报销比例降低20%;
自费项目(如整形、体检)不纳入报销;
医保目录外药品需全额自付。
宁波医保通过分级诊疗引导合理就医,建议参保人优先选择社区医院以享受更高报销比例。及时了解政策调整,可最大限度减轻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