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生育类型、地区政策及职工缴费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
计算基数
以职工生育前12个月用人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若单位上年度无缴费记录,则按单位当年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
津贴天数
-
顺产 :98天
-
剖腹产 :113天
-
多胞胎 :每多生育1胎增加15天
-
流产 :
-
妊娠2个月以上不足3个月:20天
-
妊娠3个月以上不足4个月:30天
-
妊娠4个月以上:42天
-
-
其他特殊情况 :
-
难产:增加15天
-
晚育(25岁以上):增加60天
-
-
-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30×津贴天数
二、地区政策差异
-
青岛市
-
顺产98天,剖腹产113天,多胞胎每胎加15天
-
计发基数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
-
-
淄博市
-
支持联网医疗机构直接申领,非联网机构需提供材料
-
具体天数与青岛市一致
-
-
枣庄市
-
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缴费工资的按当年基数计算
-
分娩期间单位更换的按实际缴费单位计算
-
三、其他相关待遇
-
流产津贴
-
妊娠2个月以上不足3个月:20天,津贴1600元
-
妊娠3个月以上不足4个月:30天,津贴1600元
-
妊娠4个月以上:42天,津贴1600元
-
-
生育补贴
-
顺产:2400元
-
难产/多胞胎:4000元
-
男职工配偶生育:可享50%一次性补贴
-
-
医疗费用报销
-
城乡居民医保:二孩住院分娩不低于1500元,三孩不低于3000元
-
城镇职工医保:二孩报销比例80%,三孩90%
-
四、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对比发放,社保局发放金额高于单位应发时,单位需补差
-
计发基数包含职工个人缴费部分
-
具体操作需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4年山东省生育保险政策,部分细节可能随政策调整发生变化,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