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职工医保政策,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分以下情况执行:
一、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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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划入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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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划入
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个人账户。
二、退休人员
自2023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标准为 每人每月77元 ,与全省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挂钩。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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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影响 :个人账户金额与参保缴费基数直接相关,缴费基数越高,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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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资金仅限门诊医疗费用支出,不可用于住院等大额医疗费用。
以上政策调整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构成变为: 个人缴费2% + 统筹基金划入(在职职工)或固定额度(退休职工) ,总计入账比例约为30%左右(过去单位缴费30%、个人缴费10%的格局已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