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起付线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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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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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6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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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4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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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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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起付线
- 三级及二级中医医疗机构:降低一个档次(如三级880元→792元/次,二级440元→396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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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起付线
- 每增加1次住院,起付线在原有标准基础上降低10%(如第5次及以后均为620元/次)
二、居民医保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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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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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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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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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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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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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院: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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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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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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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在起付线至支付限额内按比例支付(如一级80%、二级70%等);居民医保一档报销比例80%,二档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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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起付线 :2023年调整为16,901元/年,最高报销限额20万元。
以上标准综合了政策调整信息,具体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