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提取有严格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一、不可提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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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
若参保人去世,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凭死亡证明由继承人办理支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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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移民
移民时可将医保账户余额转移至新参保地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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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移接续
办理异地转移时,个人账户余额可随医保关系转移至新账户。
二、其他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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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 :参保人出国定居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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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放弃参保 :参保人主动放弃参保后,个人账户余额可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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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重复缴费或离职后 :因单位重复缴费或参保人离职后,个人账户余额不可提取。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仅限医疗保障用途,禁止用于其他消费支出。未达到上述条件时,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要求提取账户资金。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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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门诊小额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用于支付门诊费用,不可直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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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如西安市自2025年2月起允许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余额,但此政策不代表全国统一,建议参保人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不可随意提取 ,仅限法定情形下办理支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