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个人参加职工医保需满足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退休时未达标准的,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年缴费至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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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计算规则:
- 男性累计30年、女性25年,包含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如2003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1993年3月至2004年12月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等)。
- 关键要求:在重庆本地实际缴费至少10年,否则需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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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政策:
- 2008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男性(满60岁)、女性(满50岁),实际缴费年限上限为15年,无需满足30年/25年的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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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与延续方案:
- 退休时年限不足可一次性趸缴差额,或继续按月/年缴费至达标。例如,实际缴费仅8年者需补缴2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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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折算:
- 居民医保参保年限可按8:1折算为职工医保年限,但折算部分不计入实际缴费的10年要求。
提示:缴费年限认定涉及工龄、异地转入等复杂情况,建议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局核实个人档案。确保退休前规划好补缴或延续缴费方式,避免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