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和费用类型有所不同。一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院起付线为600元,报销比例为78%;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62%。需要注意的是,不在社保目录的自费药和进口药不能报销,符合社保用药的最高报销限额为10万元/年。
具体报销规则
医院等级与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如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90%。
- 二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78%。
- 三级医院: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62%。
异地就医:
- 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城乡居民,在异地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标准为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2000元,报销比例与宝鸡市域内一致。
特殊人群:
- 学生儿童、大学生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更低,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10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78%、62%。
注意事项
- 不予报销范围:自费药、进口药以及社保目录外的药品和项目不予报销。
- 最高报销限额: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10万元,超过部分需自付。
总结
宝鸡城镇居民医保为居民提供了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障,但需注意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的差异,合理选择医院和药品以最大化报销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