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生育保险缴费规定如下:
一、缴费主体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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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主体
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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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为0.7%,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工资。
二、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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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与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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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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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为全市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4月起为1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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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若职工工资低于下限,按1720元计算;若高于上限,则按上限值缴费。
三、缴费方式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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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由单位通过银行账户转账缴纳,员工无需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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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通常与职工工资发放周期一致,具体以单位通知为准。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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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调整
2025年4月起,东莞生育保险费率暂下调0.54个百分点至0.46%,为全省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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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扩大
新政策将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在职人员及适龄户籍城乡居民(女性20-55岁,男性22-60岁)。
五、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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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范围 :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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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居民医保参保人不再享受生育津贴,但可按规定获得医疗费用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东莞生育保险政策,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