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城乡医保参保人可异地就医,且覆盖多种情形:长期异地居住需备案、急诊抢救视同备案、省内住院免备案、生育/门特病种按规则结算。 备案后直接结算更便捷,未备案可能降低报销比例或需垫付费用。
江门城乡医保异地就医主要分四类情形:
- 长期异地居住或工作:需提前办理备案(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线下渠道),备案长期有效。在备案地住院和普通门诊可直接结算,报销比例与江门同级医院一致。
- 临时外出就医:
- 省内住院无需备案,直接结算;
- 跨省住院需临时备案(有效期6个月),急诊抢救无需备案。
- 生育医疗:省内异地产检/分娩需备案后直接结算;跨省暂需垫付再回江门报销。
- 门诊特定病种:
- 省内直接结算,无需备案;
- 跨省仅高血压等5类病种可直接结算,其余需垫付后报销。
提示:优先通过“粤医保”线上备案,急诊或未备案需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补办。结算失败可持资料回江门手工报销,但比例可能降低。政策可能调整,建议实时查询官方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