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稽留流产是否享受生育津贴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具体说明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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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满足“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仍在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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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类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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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留流产属于生育保险的保障范围,但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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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怀孕期间补领结婚证,仍可视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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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报销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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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医院出具的流产证明及单位开具的生育津贴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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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应在分娩后3个月内办理申领手续,逾期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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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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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对稽留流产的医疗费用设有报销限额(如4个月以下500元、4个月以上700元,超出部分自费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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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确认具体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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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医保系统不完善导致无法结算,可向当地部门反映情况申请系统优化。
稽留流产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生育津贴,但需满足参保年限、符合生育政策等要求,并注意报销流程与地区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