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辽宁本溪医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用于支付家人的医疗费用,但报销需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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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等产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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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报销项目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仅限支付门诊费用,无法直接用于住院、门诊重症、慢性病等专属本人的待遇项目。
二、使用条件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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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关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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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夫妻双方可共用医保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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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 :未办理医保的个人可直接使用父母的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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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亲属 :如兄弟姐妹,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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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机构限制
仅限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使用,且需通过医保系统完成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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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家属持医保卡及身份证件到定点机构就医,费用由医保系统直接结算,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时再自费。
三、政策调整说明
2023年1月1日起,辽宁医保改革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保障范围,但个人账户资金仍主要用于支付个人负担部分。此次改革提高了门诊共济保障能力,但未改变个人账户资金仅限本人使用的基本原则。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参保人员断缴医保,其个人账户资金可继续使用至缴费恢复,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需自费。
辽宁本溪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就医时可用于支付个人负担部分,但需符合定点机构要求,并且仅限门诊费用,不可替代报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