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苏医保政策,异地就医报销相关事项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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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全国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住院费用,无需垫付后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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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参保人,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时,医保费用可直达账目,减轻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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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自2024年12月2月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支付本人及近亲属的居民医保费用或医疗费用。
二、备案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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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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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需办理长期异地安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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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单位需进行工作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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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可通过线上(微信小程序)或线下(参保地社保中心)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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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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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备案需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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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备案需携带社保卡及身份证(户口本)至参保地社保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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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比例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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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与参保地一致,个人自付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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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与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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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 需提供主治医师证明及转院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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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 可在就医地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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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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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 :备案成功后无需重复办理,长期备案通常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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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额限制 :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不可跨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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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出院时自动结算,无需手动申请。
以上政策自2025年3月起生效,覆盖全省范围。若需进一步确认具体操作,建议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部门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