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病历在一个月内是可以修改的,但需遵循严格的规范流程。关键点包括:修改必须保留原始记录痕迹、注明修改时间和责任人,且仅限未归档病历;若涉及重大内容变更需经审批;已归档病历原则上不可修改,特殊情况需医务部门批准。以下是具体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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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修改范围与时限
门诊电子病历在归档前(通常为就诊后一个月内)允许修正笔误、补充遗漏或更新诊疗信息。修改时需用双线划改错字、保留原记录,并标注修改人及时间。若病历已归档(如超期未主动处理),则需提交书面申请至医务部门审批,且修改内容不得影响诊疗真实性。 -
修改流程与权限控制
医生修改病历需通过系统身份认证,上级医师可审核下级记录。涉及诊断、医嘱等关键内容变更时,需科室主任或质控专家审核。若患者已复印病历,则修改前需销毁旧副本并重新备案。 -
禁止行为与法律风险
严禁刮擦、涂抹或删除原始记录,否则可能被认定为篡改病历。若修改后内容与事实不符(如虚构诊疗记录),医疗机构需承担法律责任,患者可凭证据投诉或诉讼。 -
患者主动申请修改的情形
若患者发现病历时间、个人信息等错误,可联系主治医生更正。但涉及诊疗过程的患者自述部分,需提交书面声明并经医院审核,医方记录内容通常不予更改。
提示:修改病历是医疗合规的重要环节,患者应留存原始记录复印件以备核查。若遇争议,建议通过医院投诉渠道或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