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根据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相关政策,社会医疗保险包含以下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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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覆盖城镇职工及其雇主,由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共同构成基金,保障范围更广、待遇水平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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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6年后,原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覆盖城镇非从业居民(如学生、儿童、老年居民等),同样采取政府主导、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政策演变说明
2016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标志着城镇居民医保与原新农合合并,统一为城乡居民医保,进一步扩大了医疗保障覆盖范围。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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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包括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未成年人、失业人员、低保对象等,与职工医保形成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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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制度通过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共同保障居民基本医疗需求,体现“互助共济”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