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转移医保关系需要到社保局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办理的可行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以随职工转移,且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转移需通过社保机构办理,个人无法直接操作。
二、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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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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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减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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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后,通过国家平台或线下渠道向转入地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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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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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为参保人办理医保转入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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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转移后,参保人将获得《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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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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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身份证、原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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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单位办理,需提供单位相关申请材料。
四、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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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社保机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发送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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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社保机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接续手续。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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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 :仅转移个人账户存储额,统筹账户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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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限制 :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两地社保机构的交接,超时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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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待遇 :转移后按新参保地政策享受医保待遇,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六、其他渠道
部分地区支持线上办理,例如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提交申请并打印缴费凭证。若当地未接入国家平台,需线下办理。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