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
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补缴方式如下:
一、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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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标准
以退休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5.6%的缴费比例计算补缴金额。例如,若退休时上月缴费基数为5000元,则每月补缴金额为5000×5.6% = 280元,需补缴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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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主体与费用去向
- 由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承担补缴责任,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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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街道办事处办理补缴手续,部分地区支持银行代扣代缴。
二、继续缴费至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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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缴费
退休后继续按月缴纳职工医保,直至缴费年限达到20年。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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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继续缴费,退休后仍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但缴费基数会随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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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断缴费,将无法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只能转为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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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按退休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选择缴费基数。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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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效
需在退休手续办理前完成补缴,逾期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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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补缴金额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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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方案
若经济压力较大,可优先选择转为居民医保,但将失去职工医保的医疗保障待遇。
四、政策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25年(男)或20年(女)可享受终身待遇,未达年限可通过上述方式补缴。
建议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退休规划选择补缴方式,必要时咨询专业机构获取详细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