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免费服药是国家为减轻患者家庭负担、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惠民政策,符合条件的患者可申请6类严重精神障碍(如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等)的免费基本药物,需通过户籍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交材料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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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患者需满足两项核心条件:一是纳入地方管理(居住满半年以上)的6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等;二是符合《精神卫生法》规定的其他高风险患者,如存在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倾向者。部分地区还要求持有残疾人证或低保证明。 -
申请流程
- 材料准备:身份证、诊断证明、户口本等基础材料,部分地区需提供贫困证明。
- 提交申请:由监护人向户籍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免费服药手册》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 审核与领药:通过审核后发放免费服药卡,定期到指定门诊领药,行动不便者可申请送药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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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与服务范围
免费药物以国家医保目录内的基本精神类药物为主,部分地区覆盖辅助用药。服务仅限居家康复患者,住院期间不享受。需定期复诊并配合社区随访,否则可能取消资格。 -
注意事项
- 药物可能存在副作用(如体重增加、肝功能损害等),需严格遵医嘱并定期体检。
- 非目录内药品或异地就诊费用需自付,政策细节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
提示: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建议直接咨询属地卫生服务中心或精防机构,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及时获取动态调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