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或药店若因欺诈骗保等违规行为被解除医保协议,通常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定点资格;情节严重或涉及特定情形的,禁入期可能延长至5年,甚至永久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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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禁入期
虚构医疗服务、伪造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一经查实,涉事机构将立即解除医保协议,且3年内不得申请定点资格。这一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旨在遏制恶意违规。 -
5年或更严限制
若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曾因严重违规导致原定点资格被取消,未满5年不得重新申请。若机构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或违约责任,即使满3年仍可能被拒。 -
其他永久性限制
机构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名单,或涉及非基本医疗服务(如医美、种植牙为主业)等情形,可能永久丧失申请资格。部分地区还要求违规机构公示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惩戒效果。
医保定点资格管理趋严,机构需严格遵守协议与法规,避免因短期利益牺牲长期经营权限。公众发现违规行为可通过官方渠道举报,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