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医保报销范围涵盖药品和诊疗项目,其中药品按甲类(全额报销)、乙类(部分自付)分类,诊疗项目分全额、部分及不予支付三类;大病医保不设病种限制,以药品目录为准,住院自费超起付线可“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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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 甲类药品(如基本西药、中成药)直接全额报销。
- 乙类药品需先自付10%(单价超100元的自付15%),剩余部分纳入报销。目录含2373种药品,定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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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项目报销
- 分三类:全额支付(如常规检查)、部分支付(如高值耗材)、不予支付(如美容项目),具体以《诊疗项目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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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补充
- 不限定病种,住院自费部分超起付线即可“二次报销”,费用由医保基金承担,无需额外缴费。报销依据为药品目录,15%内容可地方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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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调整
- 起付线按医疗机构层级设定(如村卫生室5元、一级医院45元),报销比例50%-95%,年支付限额最高450元(村卫生室50元可叠加使用)。
提示:报销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目录及起付标准,确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