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广泛,主要包括门诊就医、定点医院住院、急诊抢救、转外地治疗、特殊病种治疗以及支付直系亲属自费项目等。以下是详细的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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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医:
- 参保人可持医保卡在指定的门诊就医,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 普通门诊报销上限为职工医保300元/月,居民医保中未成年人及在校生1000元/年,其他城乡居民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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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住院:
- 患病需要住院时,拿上医保卡、病历本到自己的定点医院,即可用医保卡结算。自费部分自己交,报销部分由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
- 如果由自己的定点医院转到二级或三级医院的,用医保卡结算方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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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
- 病情危急,在非自己的定点医院住院抢救的,需在5日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急诊抢救病种认定,认定后可用医保卡在抢救医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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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地治疗:
- 经医院、医保中心同意,办理转诊手续后,外地发生的费用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备齐资料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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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治疗:
- 做了特殊规定病种(如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认定的,住院时可用医保卡结算。门诊治疗拿药时,先个人自费结算,票据本年度内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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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直系亲属自费项目:
- 广州医保卡还可以用于支付直系亲属(如孩子打疫苗、给老人看病)的自费项目。
广州市还将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实现一卡全家通用的功能,以更好地完善医保体系。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使用范围和规定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在使用医保卡时,务必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合理合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