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限额为20000元/年。
报销标准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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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在职职工:首次就诊起付线为200元,之后每次就诊不再重复计算起付线,直到达到年度起付线。
- 退休职工:起付线根据医疗机构级别设定,通常低于在职职工,例如一级医院起付线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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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一级医院报销70%,二级医院报销60%,三级医院报销50%。
- 退休职工:在上述比例基础上增加5%,即一级医院报销75%,二级医院报销65%,三级医院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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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在职职工:年度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为800元。
- 退休职工:年度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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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规定:
- 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 在统筹区外门诊就医的,参照统筹区内政策执行。
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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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报销:
- 患者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或居民身份证在定点医院普通门诊就医。
- 挂号、门诊医生开处方、检查检验单,在收费室即时报销,然后取药、检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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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药店报销:
- 患者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或居民身份证在定点药店购药。
- 凭处方或电子处方即时报销,然后取药。
注意事项
- 以下费用不能报销: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由第三方负担的;应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已享受职工住院、门诊慢特病和特殊药品报销等医保待遇保障,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的医药费用;非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门诊费用,及有关规定明确不予支付的费用。
以上是职工医保门诊报销的详细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更多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