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结算后自动拨付
医保局向医院拨付医保款的核心流程可分为以下几个环节,综合了不同支付场景和地区操作规范:
一、费用清算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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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提交材料
医疗机构需在每月5日/10日/15日前完成与医保部门的对账和清算,提交《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汇总表》《费用结算申报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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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部门审核
医保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定医保结算金额。审核通过后进入拨付环节。
二、医保基金拨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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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支付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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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对接 :支持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如HIS系统)直接对接完成对账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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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拨付 :部分地区需在两定平台完成清算后,由医保中心统一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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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拨款分配
- 医共体资金分配 :医保经办机构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预拨医共体总额预算基金至资金专户,牵头医院和乡镇卫生院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拨付。
三、特殊场景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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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管理
经认定患病的参保人员需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直接记账并即时结算,无需额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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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费用处理
急诊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抢救结束后凭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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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时效 :审核通过后,医保款通常在申报当月完成拨付,异地结算可能顺延至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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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需以当地医保部门要求为准。
以上流程综合了医保基金结算的常规操作及特殊场景处理方式,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与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