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纳入医保的外购药可通过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定点药店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等方式报销,关键需满足药品在医保目录内、处方合规且材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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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药品属性
外购药需属于医保目录内甲类或乙类药品,甲类全额报销,乙类需自付部分比例。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药品目录,避免因药品不符导致报销失败。 -
获取合规处方
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开具医保电子处方(或纸质处方),处方需与发票时间、药品数量一致。异地就医无电子处方时,纸质处方需加盖医院章。 -
选择结算方式
- 直接结算:在“双通道”定点药店凭电子处方扫码购药,医保部分实时结算。深圳等地支持线上处方流转,可导航至药店或选择送药上门。
- 手工报销:非“双通道”药店购药或异地未备案时,需保留发票、处方、费用清单等,回参保地医保窗口申请报销,审核周期约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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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与提交
报销需提供医保卡、有效发票、处方、诊断证明(部分城市要求),住院外购药还需医嘱单。注意材料需完整且信息一致,常见退回原因包括处方未盖章或超合理用量。 -
异地报销特殊规则
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购药按参保地政策报销。部分省份(如浙江)非处方药可直接结算,处方药需回参保地报销;跨省购药需确认药店开通异地结算服务。
总结:外购药报销需“目录内+处方合规+材料齐全”,优先选择“双通道”药店直接结算,异地购药注意备案与政策差异,妥善保管凭证以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