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信息,甘肃省教龄津贴政策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
二、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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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满5-10年 :每月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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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满10-15年 :每月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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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满15-20年 :每月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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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满20年以上 :每月10元(封顶)。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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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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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教师工作满20年且调离岗位仍从事教育工作、调任行政工作兼课或从事其他教育岗位的人员可享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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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上述学校教师可合并计算原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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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冤假错案中断教育但已平反、连续病休超过6个月等情形可计入教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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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策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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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国务院曾规定教龄津贴封顶10元,甘肃省沿用此标准多年未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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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如河南)已突破10元封顶,但甘肃省目前仍执行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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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稳定性
截至2025年1月,甘肃省教龄津贴政策未发布过调整通知,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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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甘肃省教育厅官网或官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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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最新政府文件或权威媒体报道。
五、建议
若对津贴计算有疑问,可联系所在学校人事部门核实;教育政策可能随时间调整,建议定期关注官方信息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