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在特定条件下给亲属使用,主要方式是通过办理“家庭共济”实现。以下是具体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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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条件
- 参保人(即共济人)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且个人账户上有富余资金。
- 近亲属(即被共济人)需为参保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且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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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法
- 授权绑定:参保人需在线上或线下经办机构办理家庭共济备案,将家庭成员的医保账户进行绑定。
- 就医支付:被共济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后,再支取共济人个人账户。例如,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就医,若李小明本人医保账户余额不足,可使用李明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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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各地医保政策存在差异,具体办理流程和使用规则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了解当地医保部门的规定。
- 家庭共济遵循“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的原则,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只能使用共济人账户中的余额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
- 医保卡不能共用,就医购药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否则可能构成冒名就医,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给亲属使用,但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要注意遵守医保政策规定,避免违规使用医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