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山西省内就医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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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参保职工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个人支付部分可申请集团医疗补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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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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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本人 :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医疗费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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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 :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出院时直接报销,后续提交材料申报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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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 :凭男职工社保卡办理住院,出院时直接报销,需提交产前检查费材料申报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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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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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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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参保人需在指定医疗机构就诊,超过30元部分按55%比例报销,每人每年最多报销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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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 :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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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参保人住院时直接报销,具体比例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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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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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长期外省居住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1年/次),外省身份证终身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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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住院报销比例低于本地就医,具体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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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报销 :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8个市(含长治、吕梁等)实现跨市即时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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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报销,工伤、生育等特殊情形需另行处理。
建议就医前通过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比例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