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河南省内异地就医政策,郑州市医保已实现“省内无异地”结算,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政策背景与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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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施时间
自2023年1月1日起,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在河南省内其他统筹区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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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包括住院、门诊(含门诊统筹、药店购药)、门诊慢特病等医疗服务类别,且不提高起付线、不降低报销比例,实行同比例待遇。
二、报销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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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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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使用郑州医保卡刷卡结算,费用由医保基金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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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手工结算,保留回参保地手工结算渠道,待遇标准与直接结算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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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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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差、异地长期居住等特殊情形需备案,可通过电话或单位申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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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需提供三级以上医院转院申报表,经批准后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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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其他政策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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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 :仍需根据参保地政策办理备案(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等),未备案需先垫付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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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策差异 :2023年前需备案的省内异地就医政策已随新规调整失效。
四、查询与咨询
建议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官网或热线查询目标省份的异地结算政策,确保就医时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