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医保卡支持省内异地买药,且无需提前备案,可直接在河南省内联网定点药店刷卡结算。 自2023年1月1日起,郑州市实施“省内无异地”政策,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购药享受与本地同等待遇,包括个人账户资金“一单式”直接结算,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均不因异地使用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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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覆盖范围:郑州市医保参保人员可在河南省内所有开通异地直接结算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覆盖门诊、住院及5种试点门诊慢特病相关药品。异地结算时,系统自动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无需额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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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简化:取消备案要求,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可直接结算。若遇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可保留购药凭证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待遇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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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省内异地购药不降低报销比例,个人账户资金可直接支付。例如,在职职工在省内三级医院门诊购药按55%-65%比例报销,退休人员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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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跨省购药仍需提前备案,且个人账户资金暂不支持跨省使用。建议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定点药店开通情况,避免因机构未联网导致无法结算。
郑州医保的“省内无异地”政策大幅提升了便利性,但跨省服务仍需按流程办理。建议参保人优先选择已联网的定点药店,并实时关注政策更新以确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