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保向药企直接结算是指医保基金跳过医疗机构,直接向药品或医用耗材供应企业支付货款,旨在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药价并提高结算效率。 这一模式通过压缩医疗机构“二次议价”空间,推动医药采购透明化,同时缓解企业回款压力,是“三医联动”改革的重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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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核心机制
医保部门根据采购协议与企业直接结算货款,医疗机构仅负责验收药品耗材。对于医保目录内产品,宁夏试点将其纳入直接结算范围;目录外产品则要求医疗机构在交货后次月底前结清,避免拖欠。 -
对药企的利好
直接结算显著缩短回款周期,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成本,尤其对中小型药企至关重要。医保基金的信用背书降低了企业交易风险,鼓励更多企业参与集中采购。 -
对医疗机构的影响
医院原有的药品加成收入被剥离,倒逼其转向医疗服务价值提升。部分医疗机构可能面临运营模式调整,但长期看有助于规范采购行为,减少腐败风险。 -
患者潜在受益
结算链条缩短可降低药品流通成本,为药价下调提供空间。医保基金监管强化能进一步保障药品质量,间接提升患者用药安全。
宁夏的试点为全国医保支付改革提供了参考,未来需平衡各方利益,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政策可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