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起,山东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20年,这一新规主要针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旨在实现省内医保政策统一。关键变化包括:男性/女性统一缴费年限、退休后免缴享受待遇、补缴政策过渡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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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背景
山东省此前各地市医保缴费年限不统一(如青岛要求男25年/女20年),新规消除地区差异。2025年起,全省职工医保参保者需累计缴满2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方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脱钩。 -
补缴规则说明
退休时未达20年者需一次性补缴:按补缴时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计算,补足差额年限。2025-2027年设为过渡期,允许分期补缴,2028年起必须一次性补清。 -
特殊群体优待
退役军人军龄、失业金领取期间的医保代缴年限可计入总年限。灵活就业人员按实际缴费月数累计,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可续缴。 -
待遇享受差异
缴满20年仅保障基本医保,连续缴费25年(含补缴)才可同步享受退休人员大病保险待遇。未补缴者退休后将无法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该政策不影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群体,建议临近退休人员提前通过"鲁医保"小程序查询缴费记录,合理规划补缴方案。企业职工由单位统一办理补缴手续,个人无需单独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