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保定市医保报销政策有了新的调整和变化,旨在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医疗保障需求。以下是对2024年保定市医保报销政策的详细解读:
-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提高
- 起付标准降低:自2024年1月1日起,参保职工到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内费用,起付标准由100元降至1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方面,在职职工由900元提高至2500元,退休职工由1200元提高至3000元。
- 报销范围扩大:门诊慢特病包括的种类有所增加,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缺血性脑卒中后遗症等。报销比例也有所提高,高血压(合并严重并发症)、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等报销比例为80%。
-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优化
- 起付标准: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3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及以上1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600元,第二次500元,第三次400元,第三次及以上3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900元,第二次800元,第三次700元,第三次及以上400元。
- 报销比例:居民医保住院费用在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
-
大病保险报销政策调整
- 起付标准降低: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执行省级规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3892元/年。
- 报销比例提高: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8%提高到90%;5万元以上(含5万元)至10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由原来的90%提高到95%;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至20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由原来的95%提高到97%;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由原来的97%提高到98%。
-
医疗救助政策完善
- 资助参保:被省民政厅等部门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继续实行全额参保资助。经相关部门认定的脱贫人口、低保对象、脱贫人口(易致贫返贫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定额资助。
- 救助重病患者:保障对象为被省民政厅等部门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救助比例为67%,年度救助限额1万元;门诊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为77%,年度救助限额1万元。保障对象为经相关部门认定的脱贫人口、低保对象、脱贫人口(易致贫返贫人员)的,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救助比例为67%,年度救助限额1万元;门诊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为77%,年度救助限额1万元。
2024年保定市医保报销政策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和调整,提高了医保报销的比例和额度,扩大了医保报销的范围,并加强了医保基金的监管和管理。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减轻就医负担,促进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