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保报销比例因参保人群和医院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对辽宁省医保报销比例的详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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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约70%。
- 三级医院:50%以上。
- 退休职工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约75%。
- 三级医院:55%以上。
- 城乡居民医保
- 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85%。
- 一级医疗机构:75%。
- 二级医疗机构:70%。
- 三级医疗机构:65%。
- 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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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 一级医院:95%。
- 区属二级医院:94%。
- 市属二级医院:94%。
- 三级医院:89%。
- 三级特等医院:87%。
- 退休职工
- 一级医院:97%。
- 区属二级医院:96%。
- 市属二级医院:96%。
- 三级医院:91%。
- 三级特等医院:89%。
- 城乡居民医保
- 基层医疗机构:85%。
- 一级医疗机构:75%。
- 二级医疗机构:70%。
- 三级医疗机构:65%。
- 市传染病医院、胸科医院、精神专科医院(限专科疾病):80%。
- 在职职工
辽宁省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群、就医机构类型及级别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报销比例需参考当地医保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