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上海职工医保新标准,报销额度及相关政策如下:
一、门急诊年度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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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负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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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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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1年1月1日后):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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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0年12月31日前):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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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负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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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80%、75%、70%(按医院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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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1年后):85%、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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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0年前):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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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保险
- 重大疾病(如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等)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可再报销60%,低保/低收入家庭报销65%
二、住院年度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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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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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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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1年后):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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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0年前):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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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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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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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1年后):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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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0年前):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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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床
- 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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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2024年7月1日起提高到63万元,超过部分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报销8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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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4年7月1日起单位缴费费率调整为9%,个人缴费比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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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70%,二级60%,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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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遗留政策 :2000年前退休人员与2001年后退休人员待遇差异仍延续
以上标准适用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医保年度,门急诊自负段、住院起付线等均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