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归口管理部门需根据参保人群和地区政策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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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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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类型 :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群体,其医保管理权已划归 国家医疗保障局 (原人社局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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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人员 :如在校大学生,需通过 教育部门 组织协调统一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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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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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负责全国范围内的政策制定、监督管理及异地结算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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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医保部门(原社保局医保中心)负责具体征缴、待遇审核及本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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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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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河北、湖北)曾实行"先归口,后整合"的过渡政策,新农合管理职能已逐步划归医保部门,但全国统一划归医保局管理需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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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等特殊保障仍由 民政部门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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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城乡居民医保的日常管理由国家医保局及其地方分支机构负责,但需注意政策调整可能带来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