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药店是指与医保部门签订服务协议、具备医保结算资质的实体零售药店,可为参保人提供医保目录内药品的直接报销服务,其核心价值在于打破“以药养医”垄断、降低购药成本并扩大患者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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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与功能
需通过严格的申请评估(如至少1名执业药师、3个月经营期等),悬挂统一标识,主要提供处方外配和医保目录药品销售服务。部分药店还可承接门诊统筹报销,实现与医院同比例结算(如退休人员最高报70%)。 -
惠民优势
通过药店与医疗机构竞争,遏制药品价格虚高;支持电子处方流转(72小时内有效),患者可自主选择药店购药,避免医院排队。深圳等地已试点“通用名处方”,进一步扩大药品可选范围。 -
报销规则
仅限医保目录内药品(甲类全额报、乙类需自付20%-30%),需凭合规处方结算。异地购药需提前备案,且部分城市设起付线(如200元)。 -
布局管理
按“15分钟服务圈”规划密度,城市每800米可设1-2家,偏远地区优先纳入村卫生室。新规明确动态调整机制,对违规药店解除协议并设3年禁入期。
提示:购药前通过国家医保APP查询定点资质及药品目录,确保处方、药店、药品“三匹配”以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