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的城乡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治疗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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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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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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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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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 :未经转诊45%,经转诊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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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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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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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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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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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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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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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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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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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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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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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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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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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 :在指定精神专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标准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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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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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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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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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基药且零差率销售的甲类药品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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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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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基层医疗机构85%,专科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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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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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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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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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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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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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024年为10663元(广州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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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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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城乡居民医保为600-1000元/人,职工医保为300元/月(2024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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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要求 :
需通过基层医疗机构转诊至指定医疗机构,否则可能降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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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
部分病种(如精神病)在指定专科治疗可享受更高比例报销
以上比例及限额以2024年最新政策为准,具体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