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博尔塔拉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成年居民
- 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58%。
- 市内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5%。
- 市内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0%。
学生儿童
- 住院起付线:均减半。
- 区属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8%。
其他城镇居民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学生、儿童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低收入救助对象
-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65%的比例,年度限额不超过5万元,从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给予救助。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
- 大病保险保障功能:实施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政策。
其他注意事项
- 转院或二次以上住院: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 门诊统筹:城乡居民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的,由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单次门诊统筹支付限额(含一般诊疗费)为50元,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共计150元。
建议: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因实际情况(如医院等级、是否转院等)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详细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或定点医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