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称“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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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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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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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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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乙等医院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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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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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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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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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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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疗机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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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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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石嘴山市等7个市: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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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吴忠等市: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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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如固原市):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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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期农村贫困人口: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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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病保险补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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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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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统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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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分段补偿,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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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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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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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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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居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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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口: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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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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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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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 :设置一档(40元)、二档(170元)、三档(300元),档位越高报销比例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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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档7万元、二档12万元、三档16万元
四、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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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 :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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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参保机制 :根据缴费档次调整报销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3年宁夏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