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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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
- 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标准500元以上,基金支付比例为8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300元,报销60%;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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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门诊医疗费:
- 对于西宁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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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看病费用:
- 300元以下部分的门诊看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40%。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可能会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为了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建议直接咨询西宁市的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