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职工医保转移时,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但需满足转入地政策要求并办理正规转移手续。全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已实现缴费年限互认,但具体规则可能因地区差异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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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国家医保局明确规定,职工跨省流动就业时,原参保地的医保缴费年限应合并计算。转移后,个人账户余额可随关系划转,统筹账户部分按比例转移。 -
办理流程
- 向转出地医保机构申请《参保凭证》
- 在转入地参保后提交转移接续申请
- 两地医保机构4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划转和信息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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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部分省市要求退休前在本地实际缴费满10年方可累计外地年限
- 断缴超过3个月可能影响年限连续计算
- 转移后需及时核对新旧参保地的年限合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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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重复参保时段只计算一个地区的年限
- 军人医保、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特殊保障需单独咨询
完成转移后,建议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年限累计情况。若发现数据异常,应在1年内向医保部门申请核查修正,确保退休时能足额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