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跨省转移申请提交后,需等待1-3个月审核期,转移资金到账后需主动联系新参保地确认,原医保卡停用需重新申领新卡。以下是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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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进度查询
-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通过“转移接续办理进度查询”功能实时跟踪
- 若超3个月未完成,可拨打12393医保服务热线催办
- 转移成功会同步短信通知,需重点核对转移金额是否包含个人账户余额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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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账后必要操作
- 资金到账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到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账户关联
- 要求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留存备查
- 特别提醒:转移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部分城市要求在新参保地实际缴费满10年才可享受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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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卡启用与待遇衔接
- 原医保卡在转移成功后自动作废,需在新参保地重新拍摄证件照申领社保卡
- 过渡期可凭身份证在定点医院临时结算,急诊费用需保留票据手工报销
- 注意:门诊特殊病种待遇需重新申请备案,原备案资格不自动延续
医保转移完成后,建议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参保凭证打印”功能保存电子档案,并关注新参保地的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政策差异。跨省就医时,仍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