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保政策,医保未转移异地缴纳的情况下,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的,但待遇享受和账户管理有具体规定:
一、缴费年限累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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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工作医保关系转移
若在异地工作期间未办理医保转移,但持续缴纳医保费用,缴费年限会累计计算。例如,甲地在A市参保缴费3年,乙地工作2年且缴费正常,转移后总缴费年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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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流动的特殊情况
若在省内不同城市流动(如江苏无锡与江苏南京),医保关系默认随人员流动转移,无需额外办理手续,缴费年限同样累计。
二、待遇享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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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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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保未转移,异地缴纳期间发生的符合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需自行垫付,无法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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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连续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需重新参保,但缴费年限不累计,退休时待遇可能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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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管理
- 个人账户余额可累计保留,未转移时原参保地医保卡仍可正常使用(设置密码后)。
三、转移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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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工作
建议在新单位入职后30日内申请医保转移,确保待遇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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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流动
若仅在省内流动,可关注当地医保政策,部分地区(如江苏)已实现医保统筹,无需转移即可享受待遇。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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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医保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医保未转移异地缴纳一年,只要符合当地参保条件,缴费年限会累计,但需注意及时办理转移手续以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