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转诊需完成三项核心手续:由原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向医保部门备案、持材料到转入医院办理接收。其中,转诊证明需经医生评估病情后出具并盖章,备案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转入医院需核实备案信息后方可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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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转诊证明
- 原就诊医院医生根据病情评估结果开具《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注明患者信息、诊断结论及转诊原因。
- 转诊证明需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核盖章,有效期通常为3个月,超期需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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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备案
- 携带转诊证明、社保卡、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线上平台(如医保小程序)办理备案登记。
- 备案后医保系统将同步信息,确保后续费用结算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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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医院接收
- 提前联系转入医院确认床位及接收流程,持转诊证明和社保卡办理入院手续。
- 转入医院需核对医保备案信息,治疗费用按转诊政策报销。
注意事项:
- 部分地区要求转诊前结清原医院费用,否则影响报销。
- 自费项目需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转诊医院需符合医保定点资质。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避免因政策差异导致手续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