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可以跨省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目前全国已实现住院、普通门诊及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17个省份还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支持异地为亲属支付医疗费用。以下是具体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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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前提
跨省使用居民医保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渠道完成备案,分为异地长期居住(如退休定居、异地工作)和临时外出就医(如转诊、急诊)两类。备案后,在备案地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费用,无需垫付。 -
结算流程与规则
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医疗项目按就医地标准报销,但报销比例、起付线等按参保地规定。例如,上海就医的北京参保人,药品报销范围依上海目录,但报销比例按北京政策。未备案或未开通直接结算的,需先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 -
家庭共济新功能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等)支付医疗费用或代缴居民医保费,覆盖17省146个城市。通过绑定“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现资金异地流转,单笔支付上限达1.2万元。 -
注意事项
- 报销比例可能低于本地就医,建议提前查询两地政策差异。
- 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但其他情况需提前办理,否则影响结算。
- 部分省份(如山西)省内异地就医已免备案,跨省仍需操作。
提示:2025年底前全国将基本实现医保报销线上线下跨省通办,建议定期关注医保局动态,及时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