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同省异地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参保人员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垫付医药费(自费除外)。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同省异地就医购药备案要求
-
无需备案
同省异地就医(如省内其他城市就医)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参保人持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即可直接结算。
-
特殊情形需备案
若在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学习等,需向参保地医保部门申请异地安置备案。
二、操作方式
-
线上备案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办理,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
-
线下备案
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异地居住证及异地就医登记表,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注意事项
-
结算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住院费用,自费项目需自行承担。
-
系统限制 :部分城市(如泉州市)需通过“闽政通APP”或“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开通外省购药功能。
如需确认具体操作或当地政策,建议通过参保地医保部门官网或12333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