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过节费发放规定,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发放对象
纳入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包括央企和省属企业退休人员。
二、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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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 :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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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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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 :800元
合计 :2800元/年。
三、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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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 :在除夕前一星期内发放至个人养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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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中秋 :具体时间未明确说明,但通常在节前发放。
四、发放方式
- 直接划入退休人员个人养老金银行账户,不同银行到账时间略有差异。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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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若退休人员未纳入社会化管理,则无法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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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福利的关系 :过节费与退休养老金分开发放,不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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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机构 :由各区县(市)社保局或人社局负责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杭州市政府多年来的政策执行情况,确保退休人员能够按时、足额领取节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