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是否必须在职,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一、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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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满足“连续或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且处于 在职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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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行为合规性
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报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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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
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包括产假)符合条件时,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无需持续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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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离职后生育
若女职工已离职,但配偶在职且配偶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可报销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但 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
三、关键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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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规定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费。用人单位缴费后,职工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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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需完成分娩或终止妊娠手术,且职工处于在职状态。
四、报销流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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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出院时通过社保卡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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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以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缴费基数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实际产假天数计算。
总结
生育保险报销 不必须要求职工在职 ,但需满足缴费年限和生育行为合规性。离职女职工的配偶若符合条件,仍可报销其医疗费用,但女职工本人无法领取津贴。建议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确保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