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查
关于低保户财产核查的问题,综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财产核查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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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对象
低保审核以家庭为单位,主要核查家庭成员(如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生活的成员)的财产状况,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有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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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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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但非共同生活成员 :如女婿、儿媳(若共同生活)、姑爷等,通常不纳入核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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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丧偶成员 :配偶的财产一般不直接纳入核查,但若存在共同财产或共同生活情况,可能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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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依据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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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九条,管理审批机关有权对家庭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不符合条件,可责令其整改或取消低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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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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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申报 :需如实申报家庭财产,包括配偶存款、房产、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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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核查 :民政部门可依法进行抽查或根据举报调查,重点核查货币收入和重大财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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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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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或虚报后果
若故意隐瞒或虚报财产,可能面临取消低保资格、追缴补助等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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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配合建议
建议主动向民政部门申报家庭财产,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纠纷。
四、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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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 :与城市低保类似,但主要核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如儿媳、女婿等)的财产,嫁出去的子女通常不纳入核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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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界定 :存款、车辆、房产等均属于家庭财产范畴,但优抚金、救济金等专项补助不计入家庭收入。
低保户的配偶存款是否被核查,需根据其是否与申请人共同生活、是否存在财产共同管理权等因素综合判断。建议申请时主动、如实申报家庭财产,以确保低保资格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