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收入、财产双标准
根据2025年最新低保政策规定,低保申请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并遵循规范程序: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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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申请人需持有当地常住户口,非本地户籍但长期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也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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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标准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需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例如,某地标准为500元/月,则家庭人均收入(如400元)低于该标准即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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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状况
家庭财产需符合当地规定,通常包括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不动产,以及动产如银行存款、股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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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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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可单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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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参照“单人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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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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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可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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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
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核实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并进行民主评议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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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与公示
县级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名单在村、社区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三、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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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核查
县级民政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对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状况每半年核查一次,经济状况稳定的家庭每年核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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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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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财产变化需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县级部门根据核查结果调整保障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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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可申请增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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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材料
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财产证明、重大疾病或残疾证等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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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管理 :连续3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服刑人员等不计入共同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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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界定 :如家庭拥有2套以上住房、私家车等,将取消低保资格。
以上政策综合自各地最新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民政部门规定为准。